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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评选2007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的通知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评选2007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的通知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培养和激励青年律师,提升杭州律师业务素质和整体形象,根据《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于近期开展2007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条件通知如下:

  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执业形象;

  2.业务突出,成绩显著。有较强的质量和诚信意识,重视钻研新法律、开拓新业务,本年度内撰写一篇以上理论研讨文章(论文得奖、发表的可作为优先条件);

  3.热心公益事业,勇于奉献。重视社会效益,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支持配合律协工作,热心参与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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