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展品范围:农副土特产品、肉类粮油制品、保鲜速冻食品、保健营养滋补品、瓜果蔬菜饮料、海鲜家禽产品、绿色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糖果糕点酒类、花卉盆景工艺品、农业高新技术产品。
三、参展费用
标准展台(3m*3m=9m2):国内A厅人民币3500元,B厅人民币3200元,C厅人民币2800元,室外人民币3200元。境外A厅美元650,B厅美元600,C厅美元550。
有承办单位提供展位搭建(含地毯)、楣板文字、三面围板、展位照明(射灯2只),220V5A电源插座一个,洽谈桌一帐、折椅二把,会刊和展商服务手册各一本,以及24小时安保和清洁服务。
室内光地(36m2起租):国内A厅人民币350元/ m2,B厅人民币320元/ m2,C厅人民币280元/ m2。境外A厅美元65/ m2,B厅美元60/m2,C厅美元55/ m2。
展位自行搭建,也可委托组委会搭建、费用自理。参展企业必须将展位装饰平面图、效果图、使用材料及用点计划于2003年12月10日前,交组委会办公室。
四、参展程序
1、报名:参展单位按要求填妥《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
2、确认:组委会办公室收到参展单位《参展申请表》后,对报名的参展单位进行资格确认,一周内反馈《参展确认书》。
3、付款:参展单位收到《参展确认书》后,须一周内付清全部参展费用。
参展款项汇至:帐户:上海农业展览馆服务部;帐号:033128-00801000921;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程桥所;如参展单位在开展前1个月内退展,参展费的30%作为违约金。参展商原订展位,组委会将另作安排。
五、特色活动
1、举行上海跨国采购中心农产品分中心生产基地授牌仪式。
2、开展现场服务、免费上网;农产品、食品质量认证和农业科技咨询服务。
3、组织采购与批发专场。
4、协助各省市地县举办农副产品推介会。届时,由各省市地县企业围绕相内容,向组委会申报开设专题的产品推介会,宣传和推广企业与产品形象。组委会根据申报情况,提供相应的场地安排和观众组织等服务。
发布单位收费标准:每场1000元/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