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律协各联络处,市直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结合浙江省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杭州市开展的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现就我市律师行业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这一实践主题,紧密结合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从促进社会和谐和加强自身建设两个方面,把握学习讨论和工作实践两大环节,推动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着力点,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依法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围绕“历史机遇·职业使命·社会责任”,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1.中央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策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讲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会议精神;2.赵大程副部长关于律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讲话,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市发改委、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市司法局洪慧萍局长、方绍清副局长在杭州市2007年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4.《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5.如何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正确的服务方向;6.如何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明辨荣辱,奉献社会;7.如何培养和建设先进的律师文化,以文化推动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8.如何结合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特点,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9.如何从实际出发,研究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10.如何进一步发挥律师工作参与诉讼调解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工作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