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评选2006年度青年律师“新星奖”的通知
市律协各联络处、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培养和鼓励青年律师,发挥先进青年律师的示范作用,营造重视青年律师、关心青年律师的良好氛围。根据《
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市律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2006年度青年律师“新星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评选条件通知如下:
1.参加评选律师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规则,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执业形象;
3.业务突出、成绩显著。有较强的质量和诚信意识,重视钻研新法律、开拓新业务,年度内撰写一篇以上理论研讨文章(论文得奖、发表的可优先考虑);
4.热心公益事业、勇于奉献。重视社会效益,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踊跃参加公益活动、捐赠活动,并热心支持和参与律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