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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杭州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6.凡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但可载入市社科优秀成果目录,颁发荣誉证书。

  7.同一作者,最多只能申报两项成果。

  三、评奖基本标准

  参评的成果必须政治观点正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有较好的文风,有较佳的社会效益。

  一等奖:在某一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有所突破,对学科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学术价值,或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有重要的价值,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著作出版或论文发表后,曾得到国内学术界和实际部门的高度评价。

  二等奖:在某一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有所创新,或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比较重要价值,著作出版或论文发表后,引起学术界和实际部门的重视,对本学科的发展和指导实际部门的工作产生了较大作用。

  三等奖:理论上有一定新意,或有一定实际价值,对促进本学科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四、成果奖项和奖励

  本次评奖拟设奖项80项。一等奖5项(其中著作类成果,每项奖金10000元;论文类成果,每项奖金5000元)。二等奖25项(其中著作类成果,每项奖金4000元;论文类成果,每项奖金2000元)。三等奖50项(其中著作类成果,每项奖金2000元;论文类成果,每项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均由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发。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是原件。申报表请直接从市社科联网站上下载。申报表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

  网址为:http//www.hzsk.com

  2.研究成果一式三份,论文形式的,其中一份须是刊物原件。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日至9月29日(双休日除外),逾期概不受理。

  六、评选的组织领导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专家、学者组成杭州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专家评议组,负责对全市社会科学申报成果的资格审查、评议和最后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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