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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6年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6年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01-2005)实施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度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对象

  凡在我市生产、科研、教育、卫生、文化等第一线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五年来业绩突出,符合选拔条件者,都可以选拔推荐。选拔推荐培养人选的重点放在“十一五”期间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重点学科上,并要兼顾其它行业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

  二、选拔条件

  (一) 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具有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 各培养层次具体条件

  “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培养人选,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符合以下各层次的具体条件。

  第三层次人选:年龄在40岁左右。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专业技术动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一定的学术技术成果,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各行各业和各学科的专业技术骨干。

  对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的中青年人才,也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破格选拔推荐。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06年度共选拔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选70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第二层次150名;第三层次500名。对第一层次人选资助8万元,对第二层次人选资助5万元,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区、县(市)政府、市属主管部门和培养人选所在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投入配套资助经费。第三层次人选培养经费由区、县(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资助,人选所在单位予以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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