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法学会关于申报《杭州市法学会200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学会会员: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繁荣发展地方法学研究,根据杭州市法学会二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精神,现将2006年度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及立项原则
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科学回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法学理论与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对策支持。
课题立项采取普遍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希望各学会会员积极申报。
二、课题设置
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对法学研究提出的要求,联系杭州实际和我会的条件,特设置以下课题供申报参考:关于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对策方面的研究;关于杭州市规范行政处罚方面的研究;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法律制度方面的研究;关于预防与控制特殊人群犯罪方面的研究;关于杭州市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方面的研究;关于杭州市实施“环境立市”战略法律保障制度研究;关于构建化解社会矛盾法治化机制方面的研究;关于休闲旅游经济法制保障方面的研究。申报也人自定课题申报。
课题立项后,资助金额为1000-3000元,课题完成后择优评奖并予以奖励。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报受理范围:
杭州市法学会会员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2.课题主持人具有组织、指导研究工作和承担主要研究任务的能力;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相应的法学研究能力;
3.申报材料真实,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
4.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者,不得申报。
四、课题申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