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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健全,配备有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能有效地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

  3、制定科学的绿化规划,并按规划制定实施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绿化任务。

  4、绿化宣传工作扎实有效,随机抽样调查公民绿化意识达90%。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普遍开展,城镇建立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农村建立了义务植树制度,积极组织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

  5、县(市、区)城区建有公园、游园等公共绿地,街道、居住区、单位普遍绿化,景观效果好。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单位庭院和新建居住小区绿化覆盖率均达35%。

  6、辖区内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基本绿化,林业用地绿化率达到98%;公路(包括各等级公路)、铁路、江河沿岸、水库周围宜林地段全部绿化,绿化率达到90%;村庄绿化和平原农田林网建设达到规定标准;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5平米,单位和新建小区绿化覆盖率达30%。

  7、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任务的县(市、区),能按照规划完成年度工程建设任务,并达到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标准。

  8、重视造林绿化成果的保护,最近五年无乱砍滥伐,无侵占、破坏林地、绿地现象;无重大林木病虫害和森林火灾,无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建立了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了保护范围,落实了养护管理措施。

  (二)全省绿化模范村

  1、制定系统的村庄绿化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特色,实现“村庄园林化、路渠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

  2、村庄绿化覆盖率淮北平原地区达到60%,丘陵地区达到45%,山区达到25%。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25%,乡土树种比例不低于50%。

  3、合理利用村旁隙地见缝插绿,建设公共绿地,村四周有环村林带、片林、游憩林、风景林等;庭院或房前屋后有“小花园、小果园、小竹园”。

  4、道路、河渠绿化率达到95%。建设比较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淮河以北农田林网网格面积不超过300亩,形成规则的网格,建网率达到95%;淮河以南农田林网网格面积不超过400亩,建网率达到80%。岗坡林业用地绿化率达到98%。

  5、群众绿化意识强,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制定绿化管护责任制,无乱砍滥伐林木和乱占林地绿地现象,没有人为毁坏林木现象。林木病虫害得到有效控制。古树名木采取挂牌、护栏和复壮等保护措施,有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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