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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专项行动的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行周密部署,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具体检查的内容和注意事项,明确一线执法检查人员的任务、工作要求和纪律。各县、区要设专项行动的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二)排查整治。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当场处理的,要立即依法采取措施,包括当场制止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及时采取医疗措施救治受害人员、立即解救非法使用的童工等;对发现的问题需要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和处罚的,要做好检查记录,于检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总结完善。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各县、区于8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以及《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排查情况表》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效果统计表》、《柳州市矿山、煤窑、砖厂劳动用工大检查统计表》报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上报自治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各县、区、各单位要以山西砖窑事件为鉴,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全力以赴搞好专项行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加强领导,实行工作责任制。成立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经委、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工商局、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会联合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本次专项行动(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要实行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的责任范围和负责人,实行分片包干,由检查组负责人对所检查的场所和区域负总责。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每检查一个用工主体或区域,都必须制作检查登记表,记载检查情况,并签名,建立台帐,存档备查。要加强对基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专项行动期间,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赴有关县、区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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