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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实施《柳州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实施《柳州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中小企业: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桂政办发〔2006〕156号)要求,依托人民银行建设的统一的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为贯彻落实桂政办发〔2006〕15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依托人民银行建设的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平台,收集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停止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7月印发的《柳州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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