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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柳州市城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高行政效能,转变机关作风等各项工作,促进机关管理创新。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管理体制,加快推动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改进农民工居住登记管理办法,降低城镇户口迁移准入条件,逐步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的户籍问题。
  (三)深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和健全保障城乡所有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统一服务制度、统一用工管理、统一社保体系。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向城镇转移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拓宽城乡就业渠道,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失地农民和水库移民的社会保障政策。
  (三)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以城市群(带)、中心城市为主体形态,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和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推进城镇化,不断激发城镇内在发展活力,争取在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性障碍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六、积极推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加快发展建设经济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信息、服务、管理功能,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培育一批产权多元化、管理现代化、经营企业化的房地产开发商和交易中介机构,逐步建立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根据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引导、调整城乡房地产开发结构,建设一批以普通商住房为主的环境优美、智能化的节能省地型住宅小区,不断改善和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和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多元力量参与廉价住房开发,适当降低廉价住房的相关税费。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单套面积,适当放宽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权限,逐步对满足条件的外来人员给予同等待遇。
  (三)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四)加强住房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强化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对不符合年度住房实施计划的住房项目,规划部门不予审批规划选址。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管理,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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