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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决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五”和2010年质量振兴实施计划》和《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柳州市品牌成长计划》,提高我市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兴市活动。
  一、我市质量工作的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九五”以来,我市的质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各企业依靠技术进步,改善技术装备水平,加强管理,推行科学管理方法,为提高质量打下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加强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建设,全民的质量意识和职工素质明显增强,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多个产品已达到国内、区内优质产品的水平。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争创优良工程和实施客户满意服务越来越受到重视,质量的法律、法规意识增强,提高质量的外部环境逐步完善。但是,我市质量工作总体水平还不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总体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与国内先进地区和城市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的不多,不少产品科技含量低、档次低、效益差、竞争力不强;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产品售后服务跟不上,部分企业管理不严,质量管理有效手段不足等等。
  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城市经济、科技、教育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已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九五”和2010年质量振兴实施计划》的目标要求,提高我市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重点提高汽车、机械、冶金三大支柱产业以及化工、造纸、制糖、制药、建材、日化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的整体素质;使汽车、机械、冶金三大支柱产业产品的品质与品牌的竞争力在国内以及国际市场上明显增强,形成强大的规模效益与品牌带动效应,带动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传统优势产业产品和新兴产业产品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具有优势地位,产业的整体素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相应的国际竞争力;高新技术、装备制造、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生活消费、农业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所有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功能完备、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资源节约等全方位、全寿命的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现代物流、宾馆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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