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招募法律救助志愿律师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律师的人才资源优势,发动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参与到志愿者活动中来,为推进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团市委、杭州市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杭州市司法局团委将于近期组建法律救助志愿服务队,对不符合我市法律援助条件,不能获得法律援助,但又确有困难,急需获得救助的青少年群体,提供相应的法律救助服务。为此,现将招募法律救助志愿律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募对象的条件:从事律师工作;男女、年龄不限;有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热情;责任心强,工作踏实;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工作经验。
志愿活动内容:接受有关部门指派,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救助服务;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为民法律咨询活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其他法律服务活动。
权利、义务:有权获得必要的物质保障;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等等。具体详见《
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