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评选“杭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通知
市律协各区、县(市)联络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鼓励和表彰律师承办刑事案件,特别是区、县(市)每年承办大量刑事案件的律师,扩大和提高杭州市律师的社会影响。根据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杭州市律师教育整顿实施意见》〔杭司(2004)40号〕文件,经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决定,在全市执业律师中开展评选“杭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活动。现将具体的评选条件和评选方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自2001年6月以来累计办理刑事辩护案件数不少于20件(数量多的可优先考虑),其中有些案件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或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2、办理的案件质量好,提出的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比例较高;
3、连续三年来没有投诉情况,或者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实;
4、办理的案件案卷(档案)材料收集规范、完整。
二、评选方法:
1、由各联络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参评;
2、市律协秘书处组成初评小组评出15-20名律师作为候选人;由市律协常务理事会组成评委会评选出10名“杭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并进行表彰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