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浙江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
经研究决定,并报省司法厅党委同意,定于200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4年5月29日 晚18:00前报到。
5月29日晚19:30召开预备会议(全体代表参加)。
5月30日至31日开会。
二、参加会议人员:
1. 浙江省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2. 特邀代表:第五届律协担任常务理事的行政机关领导、各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律协秘书长及省律协部分老领导。
三、会议内容:
1. 纪念浙江省律师协会成立20周年并表彰优秀会员
2. 审议通过浙江省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通过浙江省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
4. 审议通过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
5. 选举产生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四、会议地点:浙江省委党校内文欣大厦(文一路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