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各省辖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开展律师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是今年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此项工作是省厅组织律师贴近百姓、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向社会展示律师执业为民良好形象的窗口。省司法厅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全省各地统一行动,从4月份的第一周周日起(上午9:00-12:00),每月一次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深入乡村、社区,为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省委政法委将每季度对包括组织律师开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在内的司法厅公开承诺的事项在各省辖市之间排出名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此,省厅律管处制定了《各省辖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考核标准》,将此项活动的各项工作予以细化分解,实行10分考核标准,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打分,省厅将按照得分的多少排出名次并上报省委政法委。现将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标准,认真组织律师开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各省辖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考核标准
内 容
| 分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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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上报各市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
| 3分。每月第二个周周二上报,未按时上报的扣2分,内容不祥实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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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局掌握各所每月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接待人数、咨询接待现场情况
| 3分。资料存放完整、详实,每月缺少一个所的情况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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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局每月抽查活动点情况,含参加抽查人员名单、抽查活动点名称、抽查情况
| 2分。没有抽查或抽查情况不真实扣2分,抽查情况未报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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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厅纠风办、督查处、律管处、省律协暗访抽查各市活动点情况
| 2分。到活动点暗访发现咨询律师不到位一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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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事人投诉活动点无律师咨询
| 当事人投诉一起并查证属实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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