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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整体估价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十五条 分户估价是指由估价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每户的区位、结构、用途、产权状况、楼层、朝向、成新等因素,选取适当的估价方法,参照房屋拆迁补偿信息价格计算出的分户评估参考价,评估出每户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格。
  公寓式房屋分户评估参考价=区位补偿价格+房屋重置价格
  垂直分割式单体私人住宅分户评估参考价=土地评估价格+房屋重置价格
  区位补偿价格,依据被拆迁地块的区位、周边环境、房屋用途、现状容积率等因素,由估价机构参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区位补偿参考价结合实际情况测定,按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计算公式为:区位补偿单价(区位补偿单价=区位补偿参考价×区位修正系数)×房屋建筑面积
  土地评估价格,依据河池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基准地价,按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重置价格由房屋建设综合费用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综合费用包括前期工程费、公共基础设施费、管理费、销售费用、贷款利息、代收费用、利润及税金,不包括土地取得费用。综合费用=综合费用单价×房屋建筑面积
  建筑安装工程费分住宅和非住宅两大类,按房屋的结构类型、建筑标准等级及各分项具备的条件确定。钢结构、仓储结构及一些特殊的建筑物等,由于其结构、层高、跨度等差异较大,建安工程费由估价机构确定。
  住宅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住宅房屋建安工程费单价×建筑面积×成新率±各单项调整项目差价总金额]×住宅层次调整系数×住宅朝向调整系数
  非住宅(营业和非营业)房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非住宅房屋建安工程费单价×建筑面积×成新率±各单项调整项目差价总金额
  分户估价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第十六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房屋的拆迁估价价格应扣减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或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的价款。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房屋的拆迁估价价格,由估价机构根据有关技术规定,按市场状况结合土地已使用年限等因素,扣除已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价款后评估确定。
  第十七条 已上市的房改房拆迁补偿价格由估价机构参照分户评估参考价确定;未上市的房改房拆迁补偿价格在房屋市场评估价基础上扣除土地出让金后确定。土地出让金扣除标准按照《河池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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