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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要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专项整改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级人民政府是辖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了解、掌握专项行动的情况,要深入一线,及时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维护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安全综合治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真抓实干,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对需要整治的问题要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具体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发生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市)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制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各单位的安全整治方案要务必做到细化、实化,明确期限,切实可行,要有硬指标,硬任务,一环扣一环。目前学校安全存在的问题重点在中小学,难点在农村及民办学校(幼儿园)。各地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出针对性强且又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和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好的成效,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对学校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要通过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学校(幼儿园)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学校安全工作。要抓好上级有关安全会议、文件、批示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重要内容要一直转发、传达到最基层学校,直接与师生见面,让广大干部、师生及学生家长深入领会文件、批示精神,从各类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
  (五)强化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各单位的领导要深入第一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整治工作。每个阶段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分析整治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措施。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治落到实处。要层层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学校督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从成员单位派专人分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六)及时反馈整治动态。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注意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将情况上报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二个阶段分别上报工作情况,上报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的时间为11月16日前,上报第二阶段工作情况的时间为12月1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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