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1.校舍安全。对学校教室、工厂、水房、食堂、小卖店、厕所及其它学生能够涉足的地方的房屋状况进行检查;对现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危房要坚决拆除。
2.教学设备安全。主要检查各项体育设施、器械、用具、幼儿园大型玩具以及教学药品(主要指易燃、易爆的教学用药品)存放。
3.学生饮食安全。学校食堂、小卖店服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食品及其原料采购进货渠道、食品质量、饮用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准,食品采购有无索证及验收制度和记录。
4.学校用电安全。对校内教学、生活等所有电源、电路,特别是隐蔽电路、老化线路进行全面检查。
(三)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
1.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
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一次普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要一律限期整改,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达到办学条件和标准后再履行合法办学手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置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到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就学。
2.对中小学、幼儿园人员使用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及进行清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和《
幼儿园管理条例》,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调离或辞退。
(四)严肃查处一批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件。
1.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