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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梧州市“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

  3.实行“控辍”责任制,明确“控辍”责任人,制订“控辍”奖惩条例,确保学生流失现象得到控制。
  4.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校的社会信誉度,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评价制度改革:一是提高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降低初中新生的学困生比例;二是改革教师评价制度,不以统考成绩衡量教师工作的优劣;三是改革考试制度和办法,允许学校因人施考;四是鼓励学校进行教改探索,因材施教,对部分学困生增加职业教育内容,降低文化考试难度,从而留住学困生和厌学生。
  6.关心爱护学困生、后进生,对歧视学困生、后进生搞变相处罚、变相开除的教师和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7.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在国家出资免费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科书和自治区、市出资负责免杂费的同时,县出资负责补助生活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
  (九)完善资料,健全档案。
  “两基”攻坚工作量大,档案资料至关重要。县、乡(镇)、学校要抽调专人进行此项工作,受检县教育局要对各级资料员进行培训。市人民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学校进行工作督查。
  五、“两基”攻坚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把“两基”攻坚列入重要日程,实行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制,市长、县(市、区)长、乡(镇)长亲自抓,负总责。
  1.市人民政府成立“两基”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相应成立 “两基”攻坚领导小组,由县(市)、区长任组长。
  3.各级“两基”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等,确保“两基”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二)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明确责任,共同组织实施本规划。
  1.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在“两基”攻坚目标实现前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指导做好“两基”攻坚工作方案的实施。分管领导要切实指导“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加强教育与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各攻坚县“两基”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研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具体措施。
  2.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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