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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梧州市“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

  6.各县(市)、区本级财政要努力增加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达到“三个增长”,即:县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教育事业费中用于义务教育的事业费要相应逐年增长;教职工人均工资逐年增长,生均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县财政增加的教育经费,以2002年为基数,扣除增人增资的全部用于“两基”攻坚及巩固提高。
  (三)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1.进一步加大支教工作力度。开展以县(市)、区组织县直单位、乡(镇)各单位支援包村所在学校的支教工作,在控制学生辍学率、教育管理、校园建设以及资金和物质投入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2.充分发挥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捐资助学中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依法通过自愿提供劳务等形式,支持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为实现“两基”及巩固提高“两基”水平作贡献。
  3.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都要积极争取港、澳、台及其他方面国际力量的援助,争取用于教育的各种国际贷款。社会各界也要积极为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争取国际援助或做好牵线搭桥工作。
  4.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各种社会力量到贫困地区举办义务教育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保证教学需要。
  2.培训中小学校长,提高校长管理能力,使之持证上岗率达100%。
  3.结合新课程改革,通过各种途径、形式开展师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专任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小学教师学历(中师毕业以上)合格率力争达100%,具有专科学历者占50%以上;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专科毕业以上)力争达95%以上,具有本科学历者占30%以上。
  4.在继续调整和优化学校布局的同时,整合和优化教师资源,建设一支梯队合理、师德高尚、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五)深化教学改革。
  1.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规定和各学科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开全开足课程,逐步提高中小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素养,逐步提高中小学毕业生的质量。
  2.抓好学校管理,着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专门的教育教学管理督查组,加强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3.推进新课程改革。2004年秋季,全市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七年级开始使用新课改教材,开展新课程教学与改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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