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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梧州市“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

  (四)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
  力争2004年全市有80所初中、120所乡镇所在地中心校和3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其余中心小学和部分完小基本具备卫星教学收视点;50%以上的教学点具备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的要求。
  四、“两基”攻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落实责任,确保“两基”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要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对“两基”攻坚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尤其是要提高群众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积极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社会新风尚。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两基”攻坚的主要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各项攻坚措施的落实,确保“两基”攻坚如期达标。
  (二)积极筹措“两基”所需经费。
  为切实保障“两基”攻坚任务完满完成所需经费的投入,必须进一步完善以县(市)、区财政为主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的主渠道作用, 通过下面几项措施,确保经费到位。
  1.利用中央和自治区各种专项资金,加大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二期),“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世界银行贷款”建设工程及近期将实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中央和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做到合理规划、专款专用,科学安排,及时、足额用于“两基”攻坚。
  2.把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含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专项转移支付)的65%以及“三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专项资金,作为“两基”攻坚筹措的资金主要来源,全部用于“两基”攻坚;设立财政专项资金,解决寄宿生生活补助5028万元,其中,2004年1305万元、2005年1273万元、2006年1236万元、2007年1214万元。同时用好中央、自治区及市专项资金,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交杂费。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保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要认真执行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的通知》(桂财教[2002]56号),按标准按时足额拨付。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安排使用好中央、自治区下达的教职工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合理安排预算,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
  5.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负责协商,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扩大校园校舍建设、勤工俭学、实习用地,负责动员群众以捐工等方式支持“两基”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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