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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征地拆迁协调工作支持武黄城际铁路黄石段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区(市)、市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务必于10月27日前将协调机构及人员名单报市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市交通局)。

  三、加强配合,优化环境

  (一)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协调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和施工临时用地。武黄城际铁路黄石段的征地拆迁工作,由市协调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沿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协调服务机构要积极主动协调服务,扎扎实实地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市国土部门、各相关区(市)要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与施工单位衔接,及时将征地拆迁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街办),落实到村(组)及被征地拆迁权属人,依法依规实施土地征用及建筑物拆除,及时提供建设用地,优先保证城际铁路控制性工程的施工用地需要。因施工需要取土、堆放材料、修建临时设施等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协助施工单位依法办理临时用地的相关手续。要认真做好被征地拆迁农(居)民的补偿安置,依法保护好群众利益。征地拆迁补偿要严格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的标准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征迁费用。要积极协调铁路建设、施工单位签订道路交叉、“三电”、迁改等协议。铁路建设单位要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规划和征地拆迁等审批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占强迁,同时要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二)简化审批手续,优化服务质量。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各项审批手续要简化程序,快捷高效,特事特办,并及时协调处理好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城际铁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检查为名干扰武黄城际铁路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须检查和停工的,必须事先与市协调指挥部办公室衔接。

  (三)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的建设环境。铁路建设、施工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部门衔接沟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听取和采纳地方的合理建议及意见,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俗,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教育,做到文明施工,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重大伤亡。各相关区(市)要积极妥善安置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铁路施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各相关区(市)要加强巡查,做好铁路沿线建筑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种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加大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维护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规范地材供应市场,严厉打击沙(石)霸及盗抢铁路建设器材、物资等破坏、干扰、阻止施工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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