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整合现有教育资源,重点建设好市、县级骨干示范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到2007年以前,各县(区)要重点办好1所在校生1000人以上规模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到2007年,全市创建1-2所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和5-6所自治区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多元化。
(十四)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灵活多样,实用高效的农村成人教育。要把普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农村成人教育的重点、不断扩大培训规模。今后5年,每年培训农民达10万人次,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1.6万人次,使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一项在城镇创业、就业的技能,并获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从而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成功转移1.4万人次左右。
(十五)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整合农业、教育、科技力量,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力量效率,形成合力,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共同确定项目、统筹使用经费、联合培训人员,要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农科教相结合,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种中介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广泛参与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和农民培训工作。
县级职业学校要实行职前培训和职后培训并重,努力办成多功能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机构要发挥农民培训和科技推广的重要作用,并为普通中小学开设劳动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师资和实习场所。农村中小学实行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积极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要努力发挥农村各级学校和推广、培训机构的综合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实际的终身教育体系。
五、高起点做好教育规划,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十六)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人口分布趋势,及时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新建、扩建的开发区和住宅区中必须按照规划要求留足教育用地,按照规划要求与工程同步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联合审批和验收。
(十七)农村按照“小学和初中相对集中、高中向县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结合中小学危房改造,小城镇建设,合理规划和调整中小学布局。分阶段撤并一批设点不合理、生源不足、办学效益不高的村小和教学点,打破“小而全”的村村办学模式,积极推进村与村联合办完全小学。乡镇中心校和有条件的村完小都要举办寄宿制学校。同时要认真解决因布局调整而出现的学生交通、食宿安全、特困生补助等问题。布局调整过程要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小学调整后富余资源可用于开办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其他教育基地。
六、加大教育投入,拓宽教育筹集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