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实施学校建设“精品工程”。全市要重点建设1-2所达到国家级示范学校标准的普通高中,建设5-7所达到自治区级示范学校标准的普通高中和1-2所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发挥示范性指导作用,扩大名校办学规模,增强名校辐射能力,打造优质教育品牌,大力推进贺州高级中学、昭平中学、钟山中学、贺州第二高级中学、桂梧高级中学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立足贺州、服务广西的全区重点学校,进一步加强富川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八步区中学、钟山一中、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钟山职业中学、昭平职业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
(九 )积极推进高中办学模式改革。要办好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两种模式学校。要淡化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的界限,进行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横向沟通和交流的试验,逐步形成多种形式并存,资源共享的高中办学模式。
(十)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民办教育,形成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格局。大力支持各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鼓励公办学校特别是名校通过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等形式,发展优质教育,扩大办学规模,走依托名校、办民办学校道路。在确保教育资源、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非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改革为“国有民办”学校,在不挤占现有教育资源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公助”或股份制学校建设,支持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依法举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多种办学体制并存的高中阶段办学新格局。
四、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十一)农村教育教学改革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紧密联系农村学校实际,注重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村学校的综合功能,提高办学效益。
(十二)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变为全面追求升学率而采取的“满堂灌”、“题海战术”等不利于学生活泼学习的教学方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发现。农村中小学在实现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的基本要求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普通高中的技术课程,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增加职业教育方面的内容。政府有关部门和乡、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提供必要土地作为学校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场所,切实把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纳入农村中小学建设和教育教学活动之中。
(十三)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要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要进一步统筹各方面资源,促进各类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积极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广泛开展面向市场的订单式职业教育与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