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广西电信公司梧州市分公司等部门联合制订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健康积极向上社会风气的形成。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专项整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保障体系,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督促检查,严厉打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促进我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健康有序发展。
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订出具体的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二○○四年四月二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严厉打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严厉查处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
从专项整治之日起,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