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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制。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桂林市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建议由汤杰副市长任组长,市文化局、工商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广电局、法制办、精神文明办、共青团市委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城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守土有责。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依法办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统一行动,立即开展网吧联合大检查。各管理部门之间要加强通力协作,形成联动机制,市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和县、城区相关部门要抽调一定的执法骨干,保证检查的足够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由文化部门牵头,认真制定联合检查方案,从现在开始至8月底开展联合大检查,重点对高校周边、城郊结合部以及市民关心、关注的地方进行检查,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行为。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等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要继续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年4月30日紧急通知精神,即从2003年5月1日起,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停止每日零时至7时的接入服务,若有违反从严处理。
  (三)实行群防群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引导舆论要加强普法工作,支持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广泛发动家庭、学校和社会,邀请家长、老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人士广泛参与,建设一支基础广泛的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各地文化、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四)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认真探索、总结网吧管理的经验,从有利于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出发,根据本地区的整治情况向上一级管理机关反馈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关政策法规的修改意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要加快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认真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实现对网吧和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管,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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