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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欢乐夜银滩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落实海上旅游观光船项目业主。
  (4)负责海上旅游观光船的海上交通管理。
  工作要求:
  (1)11月30日前,提出海上观光船的夜间行驶路线、班次安排、停靠点方案;
  (2)12月5日前,提出船只外观灯光、装饰风格及排水量、马力、座位数、吃水深度等专业技术要求;
  (3)12月5日前,制定海上旅游观光船的招商方案,并对外招商;
  (4)12月15日前,由交通局牵头,银海区政府配合,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成立海上观光游艇公司,引进观光船负责经营海上观光项目;做好北海银滩明珠旅游公司动员工作,争取银滩明珠号游船第一批投入海上观光游运营;
  (5)12月中旬前,交通局负责海上观光线路制订,配合港务局完成观光船泊码头、旅游船舶的设计、建造(改装)及对外招商工作,指导拟参与该项目运营的船只的改造工作,并提供办理各种手续的最便捷服务,该工作要求明年春节前完成;
  (6)12月15日前,旅游局提出海上观光内容及对游船的要求;海事和渔监两部门分别制定相应的海上通航管理方案。
  8、宣传促销组
  组长:包盛刚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宣传部(包盛刚)
  成员单位及责任人:旅游局(郑定雄)、财政局(陈萍华)、国资委(韦世通)、广电局(张九耀)、新闻办(刘浦生)、招商局(叶吉许)、商务局(冯庆)、银滩投资开发公司(庞芳宏)、银滩开发建设公司(陈海容)
  联络人:宣传部(董晓燕)、旅游局(陈承雄)、财政局(韦成文)、国资委(张耀萍)、广电局(高峰)、新闻办(黄雪梅)、招商局(廖克辉)、商务局(梁桂红)、银滩投资开发公司(王骅)、银滩开发建设公司(陈帅东)
  工作内容:
  (1)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促销及跟踪报道工作;
  (2)在南北高速公路石湾至十字路段设置数个欢乐夜银滩小型指示路牌;在四川南路进入银滩中路、广东南路进入海泰段路口处的适当位置,设立“欢乐夜银滩”系列活动详细介绍大型灯光示意图、大型吉祥物及灯光牌坊;在各功能区、活动区、经营点设置明显的指示牌;在国际客运码头银滩中路路口处设置模拟火山喷发大型灯光宣传牌;
  (3)制作活动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推介活动;
  (4)指导相关旅游商品的开发。
  工作要求:
  (1)11月30日前,制定整个活动的筹备、建设的报道计划方案及宣传促销方案;
  (2)11月30日前,提出宣传促销费的筹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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