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月30日前,完成灯箱广告牌的选址,并对灯箱广告牌提出规划要求;
(4)11月30日前,银滩开发建设公司向灯光建设组提出休闲夜泳区的灯光技术要求;
(5)12月5日前,银滩开发建设公司提出晚上各流动摊点的制作材质、外观风格、摊点的分布及停放要求。
(6)12月10日前,旅游局制定夜泳的有关安全规定,报送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7)12月底,跟踪落实不少于20家经营业主点(户)投入营业;
(8)2005年3月前,争取不少于50家经营点(户)投入营业。
6、体育项目组
组长:左晓峰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体育局(陈道武)
成员单位及责任人:旅游局(张廷日)、文化局(邱灼明)、银滩开发建设公司(陈海容)、银滩投资开发公司(庞芳宏)
联系人:体育局(廖海青)、旅游局(陈承雄)、文化局(温艳萍)、银滩开发建设公司(陈帅东)、银滩投资开发公司(王骅)
工作内容:
(1)确定体育活动项目的种类;
(2)确定体育活动项目的定点;
(3)制定体育活动项目的招商方案,并对外招商;
(4)指导业主做好体育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工作要求:
(1)11月30日前,银滩投资开发公司利用现有项目负责经营水上脚踏车、独木舟、水上飞鱼、平衡木、水行器、水上帐蓬、香蕉船、水上蹦床、等具体活动的具体位置及范围、经营方案及招商方案;
(2)11月30日前,市沙滩海洋体育中心完成沙滩足球、沙滩排球、水上排球场地建设,并向灯光建设组提出灯光技术要求;海滨自行车由八达自行车俱乐部在11月上旬前开展经营活动;攀岩、滑沙、弹射崩极、海滩骑马、马拉车、海滨轮滑、弹射包等项目由体育局通过招商方式争取明年4月底投入经营;
(3)12月下旬前,保证5-10项体育活动投入经营;
(4)2005年3月前,确保15项以上体育活动投入经营。
7、海上观光组
组长:李东风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交通局(王君英)
成员单位及责任人:旅游局(岑博雄)、水产局(黄庆锐)、海事局(詹世昆)、公安局(朱永辉)、银海区政府(彭鸣达)
联络人:交通局(冯纯)、旅游局(陈承雄)、水产局(吴彦辛)、海事局(龙光俊)、公安局(谢馨仪)、银海区政府(黄奖)
工作内容:
(1)负责海上旅游观光船的线路编排;
(2)提出海上的经营要求,并制定招商方案且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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