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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欢乐夜银滩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11月30日前,完成灯箱广告牌的选址,并对灯箱广告牌提出规划要求;
  (4)11月30日前,银滩开发建设公司向灯光建设组提出休闲夜泳区的灯光技术要求;
  (5)12月5日前,银滩开发建设公司提出晚上各流动摊点的制作材质、外观风格、摊点的分布及停放要求。
  (6)12月10日前,旅游局制定夜泳的有关安全规定,报送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7)12月底,跟踪落实不少于20家经营业主点(户)投入营业;
  (8)2005年3月前,争取不少于50家经营点(户)投入营业。
  6、体育项目组
  组长:左晓峰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体育局(陈道武)
  成员单位及责任人:旅游局(张廷日)、文化局(邱灼明)、银滩开发建设公司(陈海容)、银滩投资开发公司(庞芳宏)
  联系人:体育局(廖海青)、旅游局(陈承雄)、文化局(温艳萍)、银滩开发建设公司(陈帅东)、银滩投资开发公司(王骅)
  工作内容:
  (1)确定体育活动项目的种类;
  (2)确定体育活动项目的定点;
  (3)制定体育活动项目的招商方案,并对外招商;
  (4)指导业主做好体育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工作要求:
  (1)11月30日前,银滩投资开发公司利用现有项目负责经营水上脚踏车、独木舟、水上飞鱼、平衡木、水行器、水上帐蓬、香蕉船、水上蹦床、等具体活动的具体位置及范围、经营方案及招商方案;
  (2)11月30日前,市沙滩海洋体育中心完成沙滩足球、沙滩排球、水上排球场地建设,并向灯光建设组提出灯光技术要求;海滨自行车由八达自行车俱乐部在11月上旬前开展经营活动;攀岩、滑沙、弹射崩极、海滩骑马、马拉车、海滨轮滑、弹射包等项目由体育局通过招商方式争取明年4月底投入经营;
  (3)12月下旬前,保证5-10项体育活动投入经营;
  (4)2005年3月前,确保15项以上体育活动投入经营。
  7、海上观光组
  组长:李东风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交通局(王君英)
  成员单位及责任人:旅游局(岑博雄)、水产局(黄庆锐)、海事局(詹世昆)、公安局(朱永辉)、银海区政府(彭鸣达)
  联络人:交通局(冯纯)、旅游局(陈承雄)、水产局(吴彦辛)、海事局(龙光俊)、公安局(谢馨仪)、银海区政府(黄奖)
  工作内容:
  (1)负责海上旅游观光船的线路编排;
  (2)提出海上的经营要求,并制定招商方案且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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