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与广东中旅集团的对接。
工作要求:
(1)结合各部门提出的分组详细工作方案,10月26日前对实施方案修改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2)11月30日前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各部门,签订责任状,并督促与指导各部门依进度计划做好有关工作,及时收集各部门的反馈信息,在每月30日前制定下一月的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与广东中旅集团保持每周至少两次的电话联系,争取在11上旬前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或合作备忘录。
2、灯光建设组
组 长:朱洪彬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建委(文泉源)、银滩开发建设公司(朱洪彬)
成员单位及责任人:旅游局(陈国森)、银滩开发建设公司(陈海容)、供电局(米德浚)、银滩投资开发公司(庞芳宏)、路灯管理所(伍荣洁)、规划局(伍传顺)、规划设计院(王洪)、城市设计事务所(刘洋)
联络人:建委(何本东)、旅游局(陈承雄)、银滩开发建设公司(陈帅东)、规划局(伍传顺)、规划设计院(王洪)、城市设计事务所(刘洋)、供电局(邓志平)、银滩投资开发公司(王骅)、路灯管理所(白英杰)
工作内容:
(1)负责银滩中路、广东南路延长线道路、灯光、绿化、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
(2)完成海滩公园、银滩公园的夜景灯光及海上照明灯的安装工程;
(3)做好水幕电影、音乐喷泉改造工程;
(4)负责银滩中路北侧各酒店及其他建筑物的泛光灯工程;
(5)完成银滩中路、广东路的灯光标识牌、指示牌、广告牌建设工程;
(6)对银滩中区规划的灯光广告牌位进行招租;
(7)在银滩中区配套相应的休闲椅子,由赞助商免费制作安放,椅子上可做赞助商的宣传广告。
工作要求:
(1)11月下旬前,提出银滩中路北侧各酒店及其他建筑物泛光灯工程设计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12月30日前完成50%以上的建筑物泛光灯工程,2005年3月前完成全部建筑物泛光灯工程;
(2)11月30日前,提出银滩中路、广东路的灯光标识牌、指示牌、广告牌、休闲椅子的设计方案和招租方案,并组织实施,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
(3)11月下旬前,积极与各投资商联系,落实水幕电影、音乐喷泉的经营业主;
(4)12月上旬前,动员银滩中路北侧各酒店及其他建筑物业主按设计要求做好泛光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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