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1.预案启动后,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是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工作的应急救灾指挥部,领导小组组长为应急救灾指挥部的总指挥长,副组长担任副指挥长,领导小组成员为指挥部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应急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救灾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
2.预案启动后,由市应急救灾指挥部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工作组,即:总协调组、抢险救灾组、生活安排组、宣传报道组、恢复重建组。
(二)主要职责。
1.市应急救灾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市特大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传达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对抗洪救灾工作的指示;根据灾情变化提出救灾对策;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组织转移安置、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2.市应急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掌握、上报和发布灾情信息;提出组织召开应急救灾指挥部会议建议,制定救灾应急具体对策方法,传达市应急救灾指挥部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应急救灾指挥部报告;负责自治区应急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应急救灾指挥部各个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1.总协调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副组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市水利局、市气象局、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梧州分局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灾情的汇总和灾情的分析,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提出特大洪涝灾害预案的启动;及时做好对灾区雨情、水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2.抢险救灾组
组 长:梧州军分区有关领导
副组长:武警梧州市支队、陆军预备役工兵团有关领导
成 员:各城区武装部、市经委、市建规委、团市委、市政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梧州海事局、市公安局、市电业局、自治区信息产业局梧州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公安局、广西电信公司梧州分公司、广西移动通信公司梧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梧州分公司分管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干部群众,并调动解放军和武警官兵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确保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保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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