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工业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工业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玉林市工业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振兴工业、服务工业”战略决策,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工业科技创新工程。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施工业科技创新工程的目的意义
经济的加快发展首先取决于工业能否快速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振兴工业已成为我市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决定因素。目前,我市工业虽取得较快的发展,但还存在着“三个不适应”。一是规模小、增速慢,与全市经济加快发展要求不适应,制约着我市gdp的扩大和增长。2002年全市工业总产值228亿元,增长12.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仅86亿元。二是增长质量不高、效益低,与新型工业化要求不适应,制约着全市经济转型和结构升级。三是机制不活、发展环境不够理想,与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转移趋势不适应,制约着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和利用外部资金。因此,要实现“两个率先”,必须振兴工业,把工业推上发展快车道,带动全市经济发展。为了加快我市工业发展的步伐,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工业大会战”的决策,决定用大会战的形式集中两年时间,进一步夯实工业化基础,扩张工业总量,力争到2005年末,全市全部工业总产值达35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160亿元。要实现这个目标 ,从根本上取决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而产业结构优化的核心在科技,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构建工业科技创新的研发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对于加快玉林市工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实施工业科技创新工程非常必要。
二、实施工业科技创新工程的指导思想
围绕《玉林市振兴工业、服务工业大会战方案》确定的目标,以科技工程项目为形式,通过建立新型的研发机制,建设为企业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和产权保障服务中心,构筑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后盾、中介服务机构为纽带的科技创新体系,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强化用高新技术尤其是以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振兴玉林工业提供技术支撑。
三、实施工业科技创新工程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