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农业局关于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检查工作结束后,市人民政府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在2004年9月10日前起草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报告上报自治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各县、区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识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组织有力的工作班子,全力做好这次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做到责任、任务、人员和经费四落实,特别是对已破坏的保护标志牌、桩,要安排专款予以完善,按时、按质完成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加强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对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工作要求,要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各县、区要重视加强乡(镇)一级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队伍的建设,集中力量,抽调一批业务熟悉、作风严谨的同志参加检查工作,加强培训和学习,保证工作人员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
  (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保护基本农田不仅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次检查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当地群众和基层组织。各县、区要把这次检查的内容和时间步骤向社会公开;乡镇填报的统计表要有有关村组的签字;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重视从群众信访、举报等渠道中,及时发现案件,建立破坏耕地违法违纪案件的快速发现机制和查处机制。督查工作要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上述情况将作为市人民政府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逐级督查,保证工作质量
  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要逐级进行督查。各县、区在检查工作中要深入实际,注重实效,掌握情况,真正做到把情况摸清,把数据填实,把问题处理到位,绝不能走过场。检查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档案、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文件等。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档案实地随机抽查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核实统计数据,做到不错、不漏、不瞒,切实保证工作质量。
  (五)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是基本农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违法批准、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得到纠正和查处。各县、区在检查工作中要从严要求,严格执法,防止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重检查、轻纠正,对违法行为只查处事、不查处人的现象。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中已经处理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检查中又发现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特别是顶风作案,造成基本农田面积大量减少的地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