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外墙外保温工程中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质量管理的通知
(吉建函[2007]113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用于外墙外保温工程的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用作增强抹面胶浆面层抗裂性,抵抗水泥水化过程中产生的碱性物质的腐蚀,对外墙外保温工程使用寿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杜绝因使用不合格的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产生的饰面开裂、脱落等现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外墙外保温工程中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的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外墙外保温工程必须使用耐碱玻璃纤维涂塑网格布,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吉林省地方标准《聚苯乙烯(EPS)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22/T278-2005)规定的要求。
二、进入建筑工程现场的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必须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认定办法按照吉建科[2005]16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