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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粮食生产指导计划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粮食生产指导计划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2004年广西粮食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2号文)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北海市2004年农业生产指导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04]40号)下达的粮食生产指标进行调整,其中粮食种植总面积由原来的136万亩调整为141万亩,总产量由原来的40万吨调整为42万吨,调整后各县、区的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见附表,其它农作物指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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