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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吉建管[2007]5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

  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是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劳务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按照建设部的安排部署,省建设厅决定于2007年在全省建筑业重点开展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加快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工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强化管理措施,促进全省建筑劳务企业快速发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全省建筑业发展实际,确定2007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为:

  (一)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交易市场。各市(州)原则上应当建立建筑劳务分包交易市场;其他县(市)可拓展现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功能,为建筑劳务分包提供交易平台。

  (二)从工程开工之日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全部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至2007年6月30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施工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劳务作业分包(主要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砌体、脚手架等),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其他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也应当逐步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三)建筑劳务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持证上岗率平均水平达50%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2007年1月15日至2007年3月15日,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

  (二)2007年7月,组织召开全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现场会,学习交流先进地区促进建筑劳务企业发展和开展建筑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的先进经验,疏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2007年6月和9月,分别组织开展二次全省规范建筑劳务用工行为、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工作专项检查,推动全省建筑劳务企业快速发展。

  (四)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10日,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单位,推广先进经验,为2008年全面完成全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三年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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