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基价表》及《吉林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吉建造[2007]1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建标[1995]657号)和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
《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基价表》(土建分册、暖通分册、电气及电梯分册)及《
吉林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原吉林省建设厅2001年发布的
《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基价表》(土建分册、暖通分册、电气及电梯分册)及《
吉林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定额》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