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吉劳社监字[2006]81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
现将《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全省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6〕30号)(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活动,要严格按照《通知》中明确的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在本次行政执法检查中,省政府将通过媒体及政府网站公布检查内容和范围。同时,还将现场检查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的建立情况,直接查阅案卷和有关资料。各地要根据检查规定的具体项目逐项对照,认真梳理,尚未建立的制度要尽快建立,没有落实的工作要抓紧落实,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