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深入开展治理“五乱”行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组建联合执法队伍
  联合执法队伍分别从市建设、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环保、农机、交警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中:建设30人、公安12人、工商6人、交警6人、卫生6人、环保6人、农机6人,共72人,分成三个执法组,每组24人。联合执法队伍使用的车辆分别从各有关部门抽用,其中:市建设局4辆,公安、工商、交警、卫生、环保、农机等单位各1辆,联合执法队伍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城建监察支队三楼,联系电话:4240639。
  四、联合执法行动时间
  联合执法行动从2007年2月1日开始至2007年6月30日,时间暂定为5个月。
  五、联合执法重点内容
  (一)治理摊点乱摆行为。重点治理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无证摆卖、在集贸市场外或者未进指定地点摆卖蔬菜和农副产品、跨门槛经营或者超出经营场地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摆卖、擅自占用道路开办市场、停车场等行为。
  (二)治理车辆乱停行为。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违章停放、行人通行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或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
  (三)治理垃圾乱扔等不文明行为。重点整治随地吐痰、便溺,随地乱扔口香糖、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从建筑物或者车体内向外掷物、泼水,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行为。
  (四)治理广告乱贴行为。重点整治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广告内容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者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或者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不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未经批准在建(构)筑物、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张贴、悬挂宣传品、广告、标志牌等行为。
  (五)治理工地乱象。重点整治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完善,生活设施不符合要求,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或者车辆轮胎带泥进入城市道路,造成污染;临街或者道路施工工地不设置护栏或不作遮档、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建筑工地、施工场地竣工后不及时清理;临街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施工废水、泥浆流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
  (六)整治违法违章建筑。主要整治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违法违章乱搭乱盖的行为,拆除违法违章的建筑。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