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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开展年度评议考核。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赔偿义务争议。
  (九)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政府法制工作。
  (十)指导贵港仲裁委员会开展仲裁业务。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人事、劳动工资、纪检监察、党务、会务、财务、文印、计划生育、保密、后勤保障等内部管理事务工作;负责上呈下达和督办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材料起草和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
  (二)行政复议应诉科
  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进行监督、指导;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统计分析制度;负责组织全市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承担为市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工作;对市人民政府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代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和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
  (三)行政执法监督科
  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负责调查处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举报、投诉的行政执法案件和重大行政违法行为;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统计分析制度;负责对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有关法律事项的审核工作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年度评议考核工作;指导贵港仲裁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编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立项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审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上报市人民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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