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北堤堤路园项目第一期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港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北堤堤路园项目第一期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贵港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北堤
堤路园项目第一期拆迁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了顺利开展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北堤堤路园项目第一期拆迁工作,依法、妥善处理该地段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确保社会稳定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原则,坚持尊重历史、考虑现状原则,依靠群众,高效稳妥地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既顺利推进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北堤堤路园项目建设,又能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协调发展。
二、工作范围和任务
(一)工作范围
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北堤堤路园项目第一期拆迁工作范围分为四个地块:a地块为东至大东码头,南至江边,西至玉批住宅区小巷,北至人民路;b地块为东至十三巷,南至人民路,西至解放路,北至该地块拆迁红线;c地块为东至解放路,南至人民路,西至水厂路,北至该地块拆迁红线;d地块为东至棉新街,南至人民路,西至县东街,北至榕兴街。
(二)工作任务
在今年9月底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东湖整治工程和城区防洪工程郁江北堤堤路园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05]101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城区防洪工程郁江北堤堤路园项目国家企事业单位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06]49号),完成上述四个地块范围内单位和住户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本期任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拆除b地块(1号地)、c地块(2号地、4号地)、d地块(3号地)及原港北区政府旧址西侧地块(5号地)建筑;第二阶段拆除a地块(即防洪堤及沿江路)建筑。第一阶段完成拆迁任务后立即组织土地拍卖,筹集资金开展第二阶段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