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松树坳雅方鼓楼。
保护范围:以鼓楼为中心,向四周外延2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十)松树坳鼓楼。保护范围:以鼓楼为中心,向四周外延2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十一)石氏过街楼。
保护范围:以鼓楼为中心,向四周外延2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十二)陈氏戏台楼。
保护范围:以鼓楼为中心外延,向东面5米,向西、北、南面各2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十三)案江鼓楼。保护范围:以鼓楼为中心,向四周外延2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五十一、灵川县大圩古镇
保护范围:以各古建筑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2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五十二、灵川县海阳庙(包括月心寺、灵泽庙、海阳山摩崖石刻)
保护范围:以庙址四周墙基为基线,外延2米范围内。海阳山摩崖石刻四周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海阳山为中心,沿山脚向四周外延100米范围内。
五十三、恭城县巨塘古墓群
保护范围:北起南厄岭、大茶地,南至独石村,遍及横山脚西侧,方网7.5平方公里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五十四、恭城县莲花古墓群
保护范围:北起巨塘、凤凰岩、山旗头,南至牛行岭,西至甘竹车,方网10平方公里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五十五、恭城县朗山民居
保护范围:整个朗山村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五十六、恭城县豸游周氏宗祠
保护范围:宗祠围墙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五十七、兴安县灵渠
(一)渠首段。保护范围:四贤桥至粟家桥的南岸以渠岸为起点,外延20米;粟家桥北50米处向东至现湘漓镇与打鱼村公路以南50米;观音阁旧址段北面渠岸为起点,外延100米;竹枝堰至北陡的东岸为起点,外延50米;驼龙河故道入口至四贤桥南岸为起点,外延50米;三将军墓四周墓边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起鳌鱼山东麓公路,向北沿公路至分水塘村西边宅地至分水渠,沿分水渠向北450米,转西至打鱼村公路,沿打鱼村公路向北400米转跨湘江故道粟家桥;从粟家桥沿鸟媒岭山脊至官帽岭(231.6高地),沿官帽岭高地山脊走向至西南灵渠饭店水池高地,往南至兴安罐头食品厂水平塔高地,并由此转东南至240.2高地、转东北252.9高地、230.2高地;南230.2高地向东北跨海洋河至234.8高地,转北至254.2高地,并西转至鳌鱼山东麓公路范围内。
(二)三里桥段。
保护范围:从铁炉陡至东风水泥厂公路堰段,以渠岸为起点,外延3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三)黄龙堤段。
保护范围:从星桥陡上游50米起至大陡下游100米的灵渠段,以渠岸为起点,直角向外延伸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起再山岭高地沿200米,转向西至清水河高地,北至万家山、向西北至本头山高地、六岩口山高地、大猪头岭(285.5高地、290.6高地),向北转至小猪头岭高地,向西北转至凤凰岭高地,由此向南至大狮子岭高地、小狮子岭高地,向东南至李家凸234高地、黄家湾山,向东南至赵家堰山,向东南面与文物保护范围外线等距60米至再山岭形成汇合线范围内。
(四)回龙堤段。
保护范围:从回龙堤上游100米起至回龙堤下游100米、排洪渠下游100米的灵渠段,以灵渠渠岸为起点,外延20米,以排洪渠渠岸为起点,外延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五)鸾塘堰段。保护范围:从鸾塘桥上游80米起至清水河故道与灵渠会合口的灵渠段,北岸以灵渠渠岸为起点,外延30米;南面以清水河故道南岸为起点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