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十五、柳州市东门城楼
(一)东门城楼。
保护范围:东至文惠桥道路红线,北、南、
西半径6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东门城楼为中心,半径100米范围内。
(二)正南门古城墙。
保护范围:北至曙光路道路红线,东至培新路道路红线,西至柳江大桥桥边,南至滨江路北一巷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北至曙光路机动车道北边线,南至滨江路,东至培新路道路红线,西至柳江大桥桥边。
十六、柳州市鱼峰山马鞍山石刻
(一)鱼峰山石刻。
保护范围:整个山体从山顶至山脚。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二)马鞍山石刻。
保护范围:石刻周围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十七、三江侗族自治县程阳永济桥
保护范围:以桥为中心,北到王相坡顶、平坦坳(距桥200米),西到麒麟坡顶(距桥600米),南到岩坡坡顶(距桥500米),东到马安寨边(距桥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00米范围内。
十八、桂林市靖江王府及王陵
(一)靖江王府。
保护范围:以王府城墙墙基为基线,外延16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第一排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
(二)靖江王陵(包括重点分布区、陵墓密集分布区和一般保护区)。
1.重点分布区(靖江王陵密集区、宪定王陵、荣穆王陵)。
保护范围:
(1)靖江王陵密集区:东起尧山山脊,西至白面山止;北起尧山园艺场黄泥岭北面岭脚,南至帽子山北面山脚止。
(2)宪定王陵:西至东干渠西延30米;北起宪定王陵所在地山脊后麓,南至祝圣庵南麓。
(3)荣穆王陵:东起荣穆王陵外围墙300米,西至荣穆王陵大门遗址西延300米黄同里;北起桂林市与灵川县界,南至黄园里山麓的机耕路南30米。
建设控制地带:重点分布区方网5平方公里范围内。
2.陵墓密集分布区、一般保护区。
保护范围:靖江王陵分布范围内(除重点分布区外)各墓外围墙(无同墙墓以封土四周2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40米范围内。
十九、桂林市李宗仁官邸和故居
(一)李宗仁官邸。
保护范围:以官邸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5米范围内。第一排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
(二)李宗仁故居。
保护范围:以故居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向东、西面各外延30米,向南、北面各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5米范围内。第一排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
二十、桂林市八路军桂林办事处旧址(包括2个文物点)
(一)办事处旧址。
保护范围:以旧址四周围墙墙基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5米范围内。第一排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
(二)灵川县路莫村物资转运站旧址。
保护范围:以救亡室、电台室建筑为中心,外延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
二十一、桂林市蒋翊武先生就义处纪念碑
保护范围:纪念碑周围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5米范围内。第一排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
二十二、桂林市马君武墓
保护范围:墓四周25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25米范围内。第一排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
二十三、桂林市中共桂林工委机关旧址
保护范围:旧址四周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10米范围内。第一排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