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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清理整顿废旧行业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副 组 长:冯 庆(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
  魏平安(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永辉(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王国江(市供销社副主任)
  梁培艳(市环保局副局长)
  胡忠兴(市建委副主任)
  廖 新(市规划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庞逢保同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担任,副主任由钟悦朝同志(市公安局特种行业管理科科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一县三区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并制订相应实施方案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任务目标
  通过清理整治,全面了解和掌握废旧收购企业和站、点情况,坚决取缔和打击一批无证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明确企业与收购站、点的关系,重新审核收购站、点的设立资格,建立健全收购(寄卖)登记、调运、收购企业的管理等制度,迅速扭转废旧收购行业管理混乱的局面,以达到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文明守法经营,推进废旧收购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四、实施步骤
  整治专项行动从7月10日开始至7月28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10日前)。一县三区政府要召集经贸部门、工商部门、公安等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本辖区的废旧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如何整治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并成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制订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日-20日)。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各县(区)要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我市的废旧收购行业(旧货寄卖行业主要是旧家电、旧家具、旧手机)进行清理整顿。对下列情况分别由各职能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1、对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废旧收购企业和收购站、点(含旧货寄卖摊点),由工商部门按《无证经营取缔办法》依法进行查处。
  2、对废旧收购行业超范围经营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3、合法收购企业和其授权站、点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不如实登记的、收购禁止收购物品或非法设点收购的,由公安部门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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