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清理整顿废旧行业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清理整顿废旧行业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七月六日
北海市清理整顿废旧行业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工作方案
近几年来,我市的废旧收购行业(含旧货寄卖行业,下同)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方面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但在行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部分经营业主占道经营,影响道路畅通和市容市貌;有的在整理回收物品过程中将产生的垃圾乱堆乱放或随意焚烧,污染周围环境;有的把收购点设在居民区内,噪声或臭气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等。此外,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收购不按规定进行登记,甚至收购禁止收购物品的违法违规现象也时有发生,扰乱了行业的经营秩序,也容易被违法犯罪分子乘机利用。近期,我市的路政设施、交通设施、供电、通信等设施被偷盗严重,一定程度上与废旧行业的违法违规经营有很大关系。因此,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和结合行业经营的现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对废旧行业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和整顿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工商、建设、规划、环保等法律法规,以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和促进废旧行业健康发展为目的,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彻底清理和整治废旧行业中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清除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和其它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我市废旧行业管理工作向合法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清理整顿废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顿工作的组织指挥。成员如下:
组 长:庞许明(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