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强化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管理,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切实保证玉博会召开的绝对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决定于2004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打击涉枪、涉爆、涉剧毒物品违法犯罪活动为主导,彻底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强化和规范我市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管理,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活动突出和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散存在民间较多的地方,群体性纠纷械斗、涉枪、涉爆、涉剧毒物品案(事)件的多发地域。通过专项行动达到以下目的:
(一)彻底清理收缴流散在社会和个人手中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做到辖区内无非法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