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梧州市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85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维护我市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从7月1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揭批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本质及其危害,提高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履行职能,加强配合,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巩固打击成果,维护我市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
(一)严厉打击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二)依法查处转型企业违规培训和传销活动。
(三)查处变相传销活动大要案,重点打击以“拉人头”为主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欺诈活动。
(四)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
(五)取缔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防止大规模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发生和蔓延。
三、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和对象
(一)重点区域:
1.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中居住较多的地方。
2.城乡出租屋及旅店、宾馆。
3.曾发现过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区域。
(二)重点对象:
“深圳文斌”、“广州佑融”、“广州绿丹兰”、“美国远程教育”等一批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的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
四、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