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力争用3至5年时间,全部完成州佩小区、东门广场、斯壮商业大厦、解放中路(振业广场)和东明小区等5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2004年力争全部完成5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任务,其中,斯壮商业大厦上半年全部完成工程拆迁安置任务;州佩小区、东门商业广场上半年基本完成一期工程拆迁安置任务;解放中路(振业广场)和东明小区2004年底前全部完成一期工程拆迁安置任务。
四、优惠政策
制订实施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建设优惠办法(见附件)。
五、2004年的工作措施
(一)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力度,千方百计加快我市旧城旧村改造工作进度。
1、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尤其是建设、规划、国土、市政、房产等职能部门,要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旧城旧村改造建设的战略意图,工作上既要积极主动,又要稳妥有序;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合情合理;既要有开创性,又要符合玉林实际,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2、工商、税务、供电、供水、电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在项目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为拆迁安置做好服务。
3、切实抓好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凡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完善、补偿安置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核发拆迁许可证。
4、抓好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用地落实的服务工作。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认真研究,主动服务,积极妥善做好拆迁安置用房建设用地和在拆迁安置中涉及历史遗留的农民三产用地等工作。拆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要根据各拆迁项目实际需要,由项目业主提出,在符合城市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协调解决。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努力完成2004年玉林城区5个旧城旧村改造建设任务。
1、落实拆迁工作辖区政府负责制。由玉州区政府全面负责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的拆迁工作,各项目协调组组长由玉州区领导担任,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玉州区要把旧城旧村改造工作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加速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
2、为加强拆迁协调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市直、玉州区政法部门抽掉一些熟悉情况,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市“一三五”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3、明确任务,层层落实。为完成2004年玉林城区5个旧城旧村改造建设任务,各项目协调组与市“一三五”指挥部签订责任状,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奖励;对不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