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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加快推进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加快推进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建设,确保旧城旧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我市关于加快推进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的重要意义
  实施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是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是符合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措施,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加快推进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对于进一步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树立玉林新形象,全面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推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我市城市发展步伐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旧城旧村改造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上来,采取措施,积极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建设,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南博会和玉博会召开。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的决策,全市动员,全民参与,以旧城旧村改造项目为载体,坚持以情拆迁和依法拆迁相结合,按照“政府决策,业主负责,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通过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引导、全民参与,认真解决拆迁安置各方面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玉林城区旧城旧村改造项目建设。
  三、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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