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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一、修编背景
  1、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西部大开发的深入,面对城市间日趋激烈的竞争,自治区党委、政府适时提出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并着重提出南宁市要在全区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
  2、南宁市行政区划大调整,2001年南宁市市区撤销了郊区,将郊区相应纳入五个城区管理。2003年市域范围由原来两县五城区扩大到七县五城区,市域面积由10029平方公里扩大到22287平方公里,人口由2946万人扩大到6297万人。
  3、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尤其是中国--东盟经贸博览会永久会址确定在南宁市设立,为南宁迈向国际化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4、2001年,南宁市委、市政府提出南宁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实现“一年小变化、三年中变化、六年大变化”的“136”目标,掀起了南宁市大规模城市建设的高潮。
  5、我市现行的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虽然对我市的城市发展作出了科学预测,但由于受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的影响,必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已不能满足我市快速增长的需求。
  二、修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建规函[2003]227号《关于同意修编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3、南宁市委、市政府南发[2001]52号《关于加快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实现“136”目标的决定》。
  4、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大南宁的决定》。
  三、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为指导,充分把握时代脉络和南宁市的发展机遇,优化城市资本结构,突出优势资源,科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营造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越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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